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针对2022年6月31日之前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被依法扣留的车辆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告明确指出,若车辆所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前来处理,将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

据悉,这些被扣留的车辆涉及多种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二轮摩托车等。每辆被扣留的车辆都有其独特的车辆号牌、发动机号和车架号,这些信息在公告的附件中均有详细列出,以便车辆所有人进行核对。
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公告中强调,若车辆所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相关证件及手续材料前往接受处理,将视为逾期未处理。对于此类情况,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上述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具体来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若车辆所有人仍未前来接受处理,交警大队将有权对被扣留的车辆进行进一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报废等。这一举措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
针对此次公告,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呼吁广大车辆所有人,务必及时关注自己的车辆状态,若存在逾期未处理的情况,应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及手续材料前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这不仅能够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还能够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交警大队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