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这一新政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同时为消费者带来更多实惠。

根据新政,结合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情况,相关部门对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涉及纯电动乘用车,还包括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等多种类型。
在纯电动乘用车方面,新政对百公里电能消耗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纯电动乘用车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应不高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
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其电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则参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的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这一调整旨在确保纯电动乘用车在保持高效能的同时,也能满足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对于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新政同样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首先,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100公里。
其次,在电量保持模式试验下,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对应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满足一定比例要求。具体来说,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7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75%。对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乘用车,其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则参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设计总质量为3500kg乘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
此外,在电量消耗模式试验下,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电能消耗量与《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GB 36980.1—2025)中对应车型的电能消耗量限值相比,也应满足一定比例要求。整备质量为2510kg以下的乘用车,应小于140%;整备质量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车,应小于145%。
根据新政,自2026年1月1日起,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本公告要求。对于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减免税目录》且符合本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自动转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不符合要求的车型则将从《减免税目录》中撤销。
对于不符合本公告要求、但拟列入2026年第1期《减免税目录》的车型,应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申报。被撤销的车型,在符合相关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列入《减免税目录》。

自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减免税目录》发布后,购置列入《减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税务机关将依据《减免税目录》、减免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