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驾驶中,闯红灯、超速、乱停车等常见违章行为,车主们都会格外小心以避免。然而,有些看似“没问题”的行为,实则后果严重,一旦被查,12分可能都不够扣。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那些容易被忽视,但交警正在严查的12种违章行为,帮助车主们避坑。

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路段或路口,车流拥堵时,车主们需做到右一辆、左一辆地有序交替通行,即“拉链式通行”。切勿仗着自己在主道就任性跟着前车加速前进,否则将被判为违章。
处罚标准及依据:罚款200元不记分,在深圳则更为严厉,罚款300元。据上海交警通报,一年内就有1.3万司机因此被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遇到停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应依次交替通行。
小编提醒:遇到“二合一”车道,务必遵守交替通行规则,否则轻则罚款,重则发生剐蹭事故时需担责。
一位车主就曾因刹车灯故障不亮,被交警罚款200元。车主表示冤枉,称刹车灯在后面看不到。然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
“刹车灯不亮还驾驶”属于机件不全的违法行为,且刹车灯不亮易导致后车追尾。此外,刹车灯一直亮、时亮时不亮、一个亮一个不亮等情况也会被罚。因此,车主们需及时修理损坏的刹车灯。
黄灯是过渡信号灯,提示车主即将变灯。很多地方对“闯黄灯”有明确规定,等同于闯红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公布的闯黄灯定义,车主在黄灯亮起时未越过停止线的机动车继续通行,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章行为,可处以200元罚款并扣6分。
而“闯绿灯”则主要发生在道路拥挤时,前方交通堵塞已堵到路口,此时虽是绿灯,也应在路口外等待,不得进入路口。否则,可处罚款100元并记2分。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也不得超过最高行驶速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限速30km/h,公路限速40km/h;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限速50km/h,公路限速70km/h。
有C1驾照的车主可能会疑惑,为何能开四个轮的汽车,却不能开两个轮的摩托?实际上,摩托车是作为单独的准驾车型的。C1驾照驾驶摩托车属于“与准驾车型不符”,依法将被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将一次性扣12分,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一次性变更两条车道,即打一次方向就从第一条车道斜着到第三条车道上,中间没有回正方向的过程,这种行为会造成很大的视线盲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被电子眼发现,将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深圳《新交规》规定,不按规定变道罚款500元。包括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变道转弯或临时停车不按规定打灯的,都将进行处罚。
小编建议:如需变更两条车道,应在第二条车道上先正向行驶一小段距离,再变到第三条车道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提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既包括正常的行驶状态,也包括在上牌登记后日常停车的状态。日常停车属于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形态。

因此,只要机动车进行登记之后,车主主观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都应该认定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号牌是机动车的法定标识,停放的机动车也要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