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关于新车质量问题的投诉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报道,市民肖女士在长沙恒信奥龙4S店花费30万元购买了一辆一汽奥迪2024款Q5L40TFSI豪华动感型家庭汽车,然而,这辆新车在提车当日仅行驶了7个小时,就出现了变速箱故障的问题。

肖女士回忆道,11月16日,她与丈夫提车后前往东莞市,途中发现车辆变速箱故障,倒车挡无法使用。随后,他们联系了长沙恒信奥龙4S店,并按照指示将车辆送至东莞奥利奥迪4S店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变速箱阀体损坏需要更换。然而,更换配件后,异常仍然无法解决,厂家技术人员检查后认为该车辆需要更换变速箱。
面对新车需要更换大件的情况,肖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她认为,新车拆大件相当于全车动过,会直接导致车辆贬值。肖女士查询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发现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于是,肖女士立即将车辆情况通知长沙恒信奥龙4S店并提出申请退换车辆,但遭到了拒绝。12月17日,记者与肖女士来到长沙恒信奥龙4S店,售后总监刘垒回应称,已积极与厂家进行过沟通,但厂家目前的回复是,达不到退换车的要求。刘垒表示,核心部件要更换两次还没有解决的话,才可以换,这是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来的。
对于4S店的说法,肖女士表示不认同。她认为,自己遇到的情况应适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第二十二条,而非第二十四条。因为她的车辆是在提车后7日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与三包有效期内的累计更换情况不同。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刘研律师也对此进行了解读。他表示,第二十二条确实适用于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部件的情况。而第二十四条则适用于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前述情况。因此,若当事人购买的产品发生在7日内,且是前述主要零部件发生问题的,应适用第二十二条规定。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和律师的解读,长沙恒信奥龙4S店售后总监刘垒表示,会在7个工作日内向肖女士作出回复。他承认,在理解和处理客户问题上,4S店与客户存在偏差,需要进一步与厂家沟通,以给出最终答复。

此次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新车质量问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应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售后服务政策,以便在遇到质量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汽车厂商和经销商也应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